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包括年度计划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州年度重大经济政策的有关意见,并分析对都兰的影响。
(三)监测和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执行情况,搜集掌握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方面的政策及信息,检查监督固定资产投资落实情况。
(四)研究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投资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负责基本建设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邀请招标项目进行审批备案,并监督管理。
(五)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年度投资规模,下达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
(六)衔接争取中央拨款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衔接和安排国家拨款建设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及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提出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项目的建议。
(七)负责全县招商项目的征集、汇总、修改工作,补充修定和完善项目库。
(八)贯彻执行省、州关于价格监督检查的一系列政策,监督检查各项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全县价格监督检查的任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办公室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二)负责局党组及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催办落实局党组决定和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
(三)负责局里的文件、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和催办。
(四)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抓好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起草委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局里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公务员考核、人事管理、干部任免、奖惩等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办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员、工勤人员的离、退休报批手续。
(十)贯彻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和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制定方案,组织落实。
(十一)监督检查全县社会粮食经营户(包括收购、销售、加工)的收购经营资格及其购、销和库存情况及质量和安全储存,监督检查粮食批发企业准入资格;参与粮食市场管理,保障粮食有序流通。
(十二)贯彻国家和省、州粮食购销价格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测粮油质量和监控粮油市场价格。
(十三)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含项目办)
(一)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方面的建议。
(二)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州对我县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在政策及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协调、监督。
(三)监测和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检查监督固定资产投资落实情况。
(四)负责基本建设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邀请招标项目进行审批备案,制定相关法规,并监督管理。
(五)规划全县重大项目的布局。积极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国家拨款项目和县内重点项目进行评估。
(六)研究提出全县工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思路、政策及措施,并研究制定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编报高技术产业项目计划
(七)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研究制定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措施。
(八)研究提出全县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建设的项目规划,衔接争取国家及省、州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建设项目投资。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