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指导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搜集、整理、提供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实行统计监督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
(三)协调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地区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审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和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规划、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培育和发展本行政区域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
(五)承担本地区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