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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2024年12月11日 19:40  点击:[]

    信访举报件编号

    第一批次D3QH202311220003信访案件

    信访举报内容

    都兰县巴隆乡部分区域位于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兰县先期让投资种枸杞,但后期告知不准种植枸杞,相应赔偿不到位。已向多个部门反映,都未得到解决。

    办理责任单位

    都兰县人民政府

    办理情况

    经核查,该信访举报件部分属实。

    根据宁夏中宁—青海都兰信访问题处置化解专题工作会议及青海、宁夏两省两地信访部门和两地两县党委政府4轮次磋商会谈达成的会议纪要要求,成立工作专班,两次前往宁夏中宁县,对接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达成补偿协议并支付首年补偿款。

    (一)核定补偿面积。两地工作专班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公示、登记造册、聘请第三方对保护区枸杞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测量等方式,我县会同中宁工作专班邀请相关涉访户前往保护区枸杞地进行实地核查,核定枸杞种植户411户,核定面积28964.88亩。

    (二)签订补偿协议。为确保补偿资金准确、有效发放到位,都兰、中宁两县专班会同枸杞种植户、巴隆乡相关村社村委成员共同开展地块现地核查工作,并测量绘制了枸杞种植四至界限示意图(含坐标、面积及四至范围、种植户基本信息等),截至8月底,先后与411户种植户签订补偿协议、息诉罢访承诺书和退出枸杞种植承诺书。

    (三)发放补偿资金。按照《青海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兰分区)信访问题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每亩3500元的标准开展补偿工作(补偿分两年两次,年度补偿每亩1750元)。截至11月底,先后分七个批次给411户发放补偿资金5068.6195万元,涉及28963.54亩。

    (四)强化后期管护。按照枸杞林地覆盖度不得低于35%的要求,我县持续开展保护区枸杞地块管护工作,积极动员县内外种植户承包管护工作,签订管护协议140户,管护面积27551.86亩。同时争取资金更换灌溉保障配电箱64个、电闸77个、变压器31个,架设电杆71个,拉建电路52.5千米、拉建低压电路2458米,更换各类水泵19个,保障枸杞地灌溉需求。4月20日至8月22日,出动护林员1302人次对所有地块灌溉6次、修枝1次、除草2次,确保枸杞地枸杞成活率稳定在60%左右。

    公示说明

    本次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1日至17日(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反馈至都兰县政府办公室318室。

    联系人员及电话:祁元成13519768010

    电子信箱:dlzf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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