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经青海大漠红有限公司申请,对原有取水许可证进行注销。
青海大漠红有限公司2023年核发的取水许可证(D632822G2023-0023),取水水源地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枸杞产业园区,根据省水利厅取水许可移交换证复审意见,大漠红公司农业用水统一开展所有取水项目水资源轮证,合并发证。要求申请注销该取水许可证。经青海大漠红有限公司研究,向都兰县水利局提交关于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现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青海大漠红有限公司如有对注销取水许可行为有异议,可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都兰县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977-8233013
联系地址:都兰县水利局
都兰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