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 (县)、行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根据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青安办函 〔2025〕86号)精神,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安全防范应知应会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手册 (2025版)》 (以下简称 《学习手册》, 电子版链接附后),精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强化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应用能力。为切实发挥 《学习手册》指导作用,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标准宣贯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虽然 《海西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4—2026年)》对加强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传和标准体系宣贯做了安排部署,但通过近期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地区、部门仍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基层传导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宣传未穿透至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在对有关企业的抽查中发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本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全面,甚至存在“不清楚、不了解、不会用”的情况,倒查发现有的地区及主管部门存在未部署、未落实、未组织行业企业学习的情况。有的地区、部门、企业虽然安排了学习,但依旧存在“学不深、学不实”的问题,未真正让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成为监管人员的“检查标尺”和企业的“自查指南”。学习不深不实导致基层和企业对主动排查隐患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不充分。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中,个别已排查上报的隐患存在判定标准依据不准确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系统数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核心任务来抓。进一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宣讲等方式解决学习不深入、传导不到位问题。同时,开展“说理式”督导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指导服务,防止一般化、简单化等形式主义督查检查。
(二)切实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必修课,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营造学习氛围,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对未消除重大隐患应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并实施行政处罚。
(三)切实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帮扶。注重学用结合,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指导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检查必查项。
(四)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头学好并主动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本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依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标准宣贯工作有抓手、有力度、有深度
自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也已多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但从培训情况来看,仍存在学习力度不足、培训覆盖面不广、基层参与度低、学习内容浅层化、企业一线员工掌握不深、应用能力弱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宣贯力度,推动学习从“走过场”向“求实效”转变,真正形成“人人懂标准、用标准”的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主要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各地区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工作,带头领学解读核心条款,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日常安全决策、督导检查的“必备工具”,以“上层带头学、带头用”带动基层形成“主动学标准、精准抓安全”的氛围。
(二)行业部门发挥“中坚力量”精准学。行业部门作为安全监管的“中坚力量”,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穿检查执法全过程。既要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学标准、用标准,也要以标准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破解“监管不精准、执法不到位”问题,筑牢“中层防线”。要坚决摒弃“走过场”“一阵风”思想,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核心抓手双向提升能力:一方面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提升专业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强化自查能力,改变以往“部门查得多、企业查得少”的局面。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考核体系,通过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开展效果评估和反馈整改。推动学习从“浅层了解”向“深度掌握”转变、从“知晓标准”向“实践运用”跨越,切实让全员具备运用标准精准发现隐患、科学判定隐患的实战能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真正见行见效。
(三)全州企业发挥“主体责任”深入学。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安全管理必修课”,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性、岗位需求,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化学习。企业负责人重点掌握标准与企业整体安全管理的衔接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吃透标准细节与实操方法,一线员工聚焦岗位相关隐患判定要点。通过“学习+实操”结合,推动标准融入生产经营、隐患排查全流程,实现从“被动整改隐患”到“主动防范风险”的转变,夯实“基层根基”。
三、强化督导检查,倒逼标准宣贯真落地、见实效、促发展
从前期督导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和个别企业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用不精准、整改措施不落实、跟踪督导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将标准宣贯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交叉互查,聚焦矿山、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工贸、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车间、班组和一线岗位,精准识别重大事故隐患,并定期组织“回头看”,避免隐患长期积压,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二)严肃问责追责。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用成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和执法检查,对排查不力、整治不实的企业和个人严肃追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持续高压态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全州安全生产精准防控能力。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既曝光反面典型形成震慑,也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高强度、高频次的督导检查,切实解决标准宣贯“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基层末端落地生根。
(三)提升企业自查能力。聚焦企业“不会查、不常查、不深查”问题,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融入日常安全管理,开展“点对点”帮扶,确保企业能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核心条款。各企业要将重大事故隐患自
查纳入岗位职责清单,利用班前会、安全交底等进一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对主动排查、有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在评先评优、信用管理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自查不力、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倒逼企业真查实改。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员工,给予奖励或荣誉表彰,充分激发企业与员工的内生动力,形成“自查自改、自我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强化实操转化。结合 《学习手册》强化实操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和案例剖析,提升全员隐患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落地。
各地区请将此文件抄送至当地的中央(外省)、青海省驻海西和州管企业。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贯情况请于12月5日前书面报至州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马光辉 0977-8228391
电子版 《学习手册链接》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Tp5vGpKHI5JBfADY_kIbmg
提取码: b2dc
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