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积极引导驾驶人树立文明、安全的出行意识,都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行车中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年02月11日15时00分,都兰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香日德民警在进行日常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甘NOM***号的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李某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驾驶员李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都兰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会为规避执法检查而做出超速、“闯红灯”、超员等违法行为,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以及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