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积极引导驾驶人树立文明、安全的出行意识,都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行车中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年2月15日20时许,都兰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香日德民警在进行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时,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鲁B6N***号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多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经查询确定多某违反了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多某对自己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多某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引用: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都兰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驶机动车前请随时检查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有效期限及审车时间,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