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都兰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对以下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时 间:2023年04月28日10时30分许
地 点:都兰县香日德镇109国道2433KM处香日德镇农贸市场门口 。
驾 驶 员:韩某某
车 辆:青BL**67牌小型轿车
违法事实: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
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两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报废车的危害:
01安全隐患大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02环境污染大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不符合环保要求。
03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04车肇事无保障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