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都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香日德中队针对当前辖区交通安全特点,重拳出击,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现曝光查处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3月08日15时23分,曲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青H*****“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国道109线2429公里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曲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都兰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曲某作出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带来的社会危害:
1.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任。无证驾驶人员因自身驾驶素质和水平的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无论是独自驾驶或载着家人,后果都是造成家庭的悲剧。2.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不仅容易伤己,更容易伤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严重的威胁。3.引发事故后承担严重的后果。一旦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者将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如果因无证驾驶造成了人员死亡或重伤,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无证引发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需要驾驶者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都兰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巨大,隐患无穷。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由于驾驶技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追逐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除了伤及自己的身体、生命和车辆外,还会对他人的生命、身体、精神造成严重伤害。根据我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相关法规规定,就算机动车购买了保险,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无法获得保险赔偿,驾驶人一旦酿成惨剧,不仅要面临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及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