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网信办关于网络生态治理的部署要求,结合“净网”“清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全县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4年3月1日,县委网信办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网络巡查工作时,发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网民孙某某通过某网络信息平台散播“青海地区因洪水数十人死亡,上千人失踪”的不实信息。该谣言引发网民关注,极易造成社会恐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该线索信息移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4年3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警方查实后依法对网民孙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都兰县委网信办提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法律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