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法规、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掌握各镇、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
(六)负责县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的筹办和协调衔接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并进行督办。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电子政务公开工作。
(八)监督指导各乡镇和各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指导、审查备案以及清理汇编与解释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九)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职责调整
(一)中共都兰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将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等机构及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职责整合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挂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三)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县直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职责,挂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
(四)县政府办公室承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职责,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五)将县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保留县政府总值班室牌子。
(六)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
(七)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重新组建的县司法局。
(八)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行政职责划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